国家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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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1532 更新时间:2018年06月25日09:02:49 打印此页 关闭

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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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近平指出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,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、建设、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,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,坚守中华文化立场,立足当代中国现实,结合当今时代条件,发展面向现代化、面向世界、面向未来的,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,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。要坚持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,坚持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,坚持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。

指导思想

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,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,坚持公益性、基本性、均等性、便利性的原则,整合资源、整合资金、整合力量,形成网络健全、结构合理、发展均衡、运行有效、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,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服务供给能力,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措施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,有效推进我市城乡建设。

 

创建意义

  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,加快发展区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,充分发挥文化凝聚人心、团结力量的教育引领作用,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风尚,教育群众,服务社会,推动发展的作用,通过创建示范区,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,教育人,引导人培养正确的道德观念,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,在全社会营造安定、和谐、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。

创建目标

全面完成部颁标准规定的创建任务,市、乡、村普遍达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“五个有”,即有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;有群众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;有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载体;有配套健全的文化服务政策法规体系;有专兼职相结合的文化管理队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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